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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 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二次评审会议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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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快修订完善《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等要求,省应急管理厅按第一次评审会议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充分征求各市州、145个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总体预案》。7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郭勇副厅长组织24个省直部门、7名省内外相关专家召开了《总体预案》第二次评审会议。会议对原《总体预案》作了介绍,预案修订第三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总体预案》修订情况作了汇报说明,相关参会单位部门结合职能任务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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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评审组审阅了《总体预案》评审稿及相关资料,经综合分析、充分讨论形成了评审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一是预案修订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开展了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结合省情实际,梳理了全省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二是《总体预案》修订框架体系,核心要素、关键内容依据目前《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稿)》,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增加了风险管控内容,强化了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了应急处置与救援流程,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总体预案》修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要素齐全,文本格式规范,附件符合要求;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等内容科学合理,增加了相应的应急流程图和工作图表,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同时,专家组会商讨论提出,一要对预案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二要对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一步条块归类;三要对组织指挥体系统一规范,并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专家评审组原则通过了《总体预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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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勇副厅长对预案修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预案修订组认真按照第二次评审会议意见,尽快修订完善《总体预案》内容形成报审稿,在专报省政府的同时,还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调查研究要更加深入。在修订完善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二是修订工作要更加务实。预案修订组一定要以务实的态度,负责的精神,科学修订好全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总体预案》。三是关键要素要更加细致。在修订完善《总体预案》框架体系、核心要素的同时,编制好应急资源调查和风险分析评估两个预案修订必需的基础报告。四是联系实际要更加紧密。要紧密结合省情事件性质特点,修订完成好应急预案,与各类预案做到无缝衔接,有效应对青海省各类突发事件。

    参会单位:省军区、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特邀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

    特邀专家:重庆安科院院长蔡治勇,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赵珺,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范升彦,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李晓旋,西安福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应急管理专家何鑫,青海师范大学教授马兰花,青海师范大学教授尕丹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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