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文物巡查工作和文保员的重要价值越发凸显。为不断加强我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10月19日至20日,省文物局调研组到咸阳、宝鸡两市开展《陕西省群众文保员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调研和文物安全检查,咸阳、宝鸡市文物局及兴平市、三原县和扶风县文物局领导,部分市县博物馆、文物执法机构和群众文保员代表参加。
调研组主要围绕两个《办法》编制相关工作进行,重点对文保员的选用条件、职责权利、组织管理及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中的难点和困难等方面进行调研与实地勘察,广泛听取基层文物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和群众文保员代表的意见。
文物巡查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文保员是文物的看护员、政策的宣传员、信息的通讯员,是基层文保的第一道防火墙。本次《办法》编制工作将从我省实际着手,不断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巡查责任,规范文保员队伍建设,制定出有指导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