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纲领,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其明确了在事前、事中、事后,谁来做、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处置方法和资源准备等。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暴露了我们“应急准备不充分,信息渠道不畅通”的缺陷。面对疫情,政府高层切身感受到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出台了防控领域首个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扭转了防治非典的被动局面。《条例》出台后,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专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经过一年的编制工作,国务院2005年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同年12月印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形成了从国家到乡镇相对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不可否认近些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预案数量大幅增长、质量逐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管理普遍加强,并在历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在预案体系建设过程中培训不足、演练不够等问题。近日,我们从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网站上查阅了大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通过梳理分析,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预案修订不及时。部分应急预案的发布时间已经超过3年,期间未进行定期评估与修订,已不能匹配当下实际的应急形势。二是预案之间衔接不够。本级预案与上位预案从组织结构、职责划分到处置措施等,都存在一些盲点、重叠、矛盾或与现状不符的情况。个别预案还存在直接照搬上位预案内容的情况,导致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做法一刀切。三是预案未体现区域风险特点。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应在充分调查、分析区域风险与应急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开展编制,而我们发现多数预案并没有指出本区域主要风险情况,体现不出制定应急预案的实质性需求。同时,应急资源的情况也未在预案中体现,不便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实行。四是预案面向公众的宣传不足。从收集过程来看,部分地区的应急预案公众无法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不便公众风险认知与风险意识的提升。
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会议中指出要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并强调要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作为从事应急管理咨询的专业机构,我们团队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影响,对应急管理工作从未停止研究。我们通过各方报道注意到疫情应对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需要法律层面来解决,但也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优化应对措施来解决的,例如数据报表重复报送、指挥调度信息传达不畅等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我们就此提出三点完善应急预案的建议,以供探讨。
一是细化应急预案的处置措施。疫情之前,各层级均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但是各方面没有细化的处置方案,具体的就是现有应急预案对各部门的任务仅有初步分配,但没有如何落实任务的具体处置方案。在这次疫情的考验下,全国上下各个方面均制定了针对各类问题的工作方案,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持续进行优化,这些工作方案是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成果,事后我们要进行汇总、梳理与总结,并最终落实到应急预案中。
二是丰富应急预案的演练形式。我们看过很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也组织策划过此类型的应急演练,从演练形式上我们认为还比较单一。大多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均是示范性实战演练,通过现场搭设演练布景来模拟事件信息报送、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环境消毒等演练场景,可以说千篇一律。通过这次疫情,大家应该深刻感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面广,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非常多,包含交通、舆情、物价、医疗资源、居民生活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原有的演练形式显然已无法满足要求了。因此,我们建议事后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更多的开展此事件类型的桌面应急演练,对疫情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这对完善和巩固应对措施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很多地方政府均制定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有的甚至对某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但应急预案的管理仍然存在明显不足。我们认为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不仅仅是编制好预案本身,更应先从完善预案管理制度开始,只有制度健全了,围绕应急预案的各项工作才会落到实处。
时间仓促,内容不尽其详,提出的观点亦有不足之处,敬请谅解和批评指正。福邦科技会继续高度关注疫情发展,随时与您分享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相信我们可以一起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以下是我们搜集整理的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表),如您有需要,可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与我们联系,福邦科技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表:
序号 | 行政区名称 | 行政区类型 | 预案名称 | 发布时间 |
1 | 河北省 | 省 |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冀政〔2004〕2号 | 2004年 |
2 | 江苏省 | 省 | 《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苏政办发〔2003〕120号 | 2003年 |
3 | 安徽省 | 省 | 《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皖政办秘〔2016〕19号 | 2016年 |
4 | 福建省 | 省 | 《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暂未查到) | 2007年 |
5 | 湖北省 | 省 |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暂未查到) | 2011年 |
6 | 湖南省 | 省 | 《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湘政办发〔2018〕20号 | 2018年 |
7 | 海南省 | 省 | 《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琼府办〔2011〕133号 | 2011年 |
8 | 贵州省 | 省 | 《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黔府办发〔2011〕14号 | 2011年 |
9 | 甘肃省 | 省 | 《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甘政办发〔2008〕29号 | 2008年 |
10 | 青海省 | 省 | 《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青政办〔2003〕138号 | 2003年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民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桂政办函〔2006〕93号 | 2006年 |
12 | 石家庄市 | 省会 | 《石家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石政办发〔2006〕68号 | 2006年 |
13 | 太原市 | 省会 | 《太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稿)》 并政办发〔2016〕80号 | 2016年 |
14 | 沈阳市 | 省会 | 《沈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稿)》 沈政办发〔2015〕41号 | 2015年 |
15 | 哈尔滨市 | 省会 | 《哈尔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哈政办发〔2016〕30号 | 2016年 |
16 | 杭州市 | 省会 | 《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杭卫计发〔2016〕 138号 | 2016年 |
17 | 合肥市 | 省会 | 《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暂未查到) | 2017年 |
18 | 南昌市 | 省会 | 《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洪府厅发〔2016〕8号 | 2016年 |
19 | 济南市 | 省会 | 《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济政字〔2003〕82号 | 2003年 |
20 | 郑州市 | 省会 | 《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郑正文〔2015〕133号 | 2015年 |
21 | 武汉市 | 省会 | 《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武政办〔2014〕195号 | 2014年 |
22 | 成都市 | 省会 | 《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成办函〔2016〕62号 | 2016年 |
23 | 贵阳市 | 省会 | 《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筑府办发〔2013〕24 | 2013年 |
24 | 西安市 | 省会 | 《西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版)》 市政办发〔2018〕73号 | 2018年 |
25 | 兰州市 | 省会 | 《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暂未查到) | 2014年 |
26 | 南宁市 | 自治区首府 | 《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南府规〔2016〕14号 | 2016年 |
27 | 银川市 | 自治区首府 | 《银川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银政办发〔2014〕67号 | 2014年 |
注:数据来源自各行政区人民政府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